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人居环境局、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切实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挂牌建档、修复修缮和活化利用等工作,依法依规严格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拆除管理,坚决制止各类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行为。2021年底前,各地应基本完成现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所有县(市区)实现历史建筑清零,完成已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标志牌设立以及历史建筑测绘建档等工作。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pdf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6日